我国金融市场1949—1978年期间的演变历史
作者: 上海财菁教育
来源: 上海财菁教育
1949年5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收兑旧币通令,收兑各解放区货币,到新中国成立时,各解放区的旧币已经基本收回,货币发行流通已经基本统一于人民币,标志着一个崭新的系统货币体系形成。“一五”期间,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银行立足于开展各种业务以广泛吸收资金。1954—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财政部协商,统一清理了国营工业之间,以及国营工业与其他国营企业之间的贷款,贷款与资金往来一律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到“一五”计划末,一切信用统一于国家银行的目的已经实现。
“大跃进”时期,金融市场出现了混乱的局面,经济盲目发展,制度多变,权力盲目下放,信用控制失败,出现许多失误。为此,1962年3月10日做出了“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以期改善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
“文化大革命”时期金融业的混乱局面表现为:金融业务受到冲击;储蓄业务受到冲击;银行鼓励无息存款,认为利息是剥削阶级的产物,使群众储蓄积极性遭受重创;国外保险业务受到巨大冲击;侨汇业务受到巨大冲击;银行机构被大规模的合并,银行难以形成统一系统,金融政策贯彻执行形成巨大障碍。长达十年的动乱使中国金融业受到巨大的冲击。
拨乱反正时期和调整时期国家开始加强整顿银行机构,充实领导力量,整顿规章制度,加强金融工作,1977年基本恢复了银行秩序,提高了银行的工作质量,为*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