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金融犯罪的种类

作者: 上海财菁教育 来源: 上海财菁教育
一、保险行业
1.保险诈骗犯罪。保险诈骗案件的形式多样,其中尤其以故意制造车险事故或恶意扩大事故损失的车险诈骗案件*多,而且近年来还出现了个别职业化的车险诈骗犯罪案件。
2.假保单问题。假保单案件在我市虽然尚属个案,但社会危害很大。
3.保险营销员欺诈误导问题。目前投诉的重点主要集中在银保产品方面。
二、银行卡
1.银行卡犯罪形式呈现多样化。主要表现为利用虚假身份申领信用卡,骗取、偷盗、冒领、捡拾他人银行卡消费或提取现金,银行卡资金异地被盗,伪造信用卡实施诈骗、信用卡恶意透支、借助计算机、互联网实施银行卡犯罪等等。
2.POS机非法套现手段多样,明目张胆进行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超市或商户的名义,向银联和商业银行申请POS机,进行刷卡套现,从事信用卡套现业务的中介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
三、证券业
1.非法发行股票与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以即将上市为诱饵,以股权转让为名,非法公开发行股票和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2.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以此为名诈骗。利用散户投资者对股市“庄家”及“内幕”消息的迷信盲从心理,以高回报为诱饵,通过电话、网络向公众开展荐股业务,投资者往往轻信各类“内幕”的高收益承诺,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3.以证券、基金投资为名进行诈骗。以证券、基金投资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活动都是在网上进行的,既无需固定营业场所,也不和投资者直接接触。这些所谓境外基金、股票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采用类似传销的手法,向普通投资者销售的。
四、民间借贷
1.部分民营金融投资类咨询公司擅自扩大审批范围或者直接采取无照经营形式,以高息回报为诱饵,从事民间借贷和开办“地下钱庄”,扰乱经济秩序。
2.民间借贷办理承兑贴现、信用卡刷卡取现、银行贷款垫资等违反法律法规的业务。
五、其他
1.非法集资,依托真实合法公司,暗箱操作,以高利率为诱骗手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2.制造贩卖假币、洗钱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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