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

作者: 上海财菁教育 来源: 上海财菁教育

1.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则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金融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如外汇、债券、股票、股价指数等。换言之,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2.  与金融现货交易相比,金融期货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对象不同。金融现货交易的对象是某一具体形态的金融工具。通常,它是代表着一定所有权或债权关系的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工具,而金融期货交易的对象是金融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的一种对指定金融工具的种类、规格、数量、交收月份、交收地点都作出统一规定的标准化书面协议。

(2)交易目的不同。金融工具现货交易的*要目的是筹资或投资,即为生产和经营筹集必要的资金,或为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寻找生息获利的投资机会。金融期货交易与金融现货交易不同,它不能创造价值,不是投资工具,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风险厌恶者可以利用它进行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喜好风险者则利用它承担更大的风险。不论是风险厌恶者还是风险喜好者,金融期货的杠杆性都为他们提供了更高的风险管理效率。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金融现货的交易价格是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公开竞价或协商议价形成的,这一价格是实时的成交价,代表在某一时点上供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市场均衡价格。金融期货的交易价格也是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但这一交易价格是对金融现货未来价格的预期,这相当于在交易的同时发现了金融现货基础工具(或金融变量)的未来价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期货交易过程也就是未来价格的发现过程。当然,所谓价格发现并不是绝对的,学术界有很多证据表明,出于各种原因,期货价格与未来的现货价格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偏离。

(4)交易方式不同。金融工具现货交易一般要求在成交后的几个交易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结算,成熟市场中通常也允许进行*金买入或卖空,但所涉及的资金或证券缺口部分系由经纪商出借给交易者,要收取相应利息。期货交易则实行*金交易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成交时拥有或借入全部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

(5)结算方式不同。金融现货交易通常以基础金融工具与货币的转手而结束交易活动。而在金融期货交易中,仅有极少数的合约到期进行交割交收,绝大多数的期货合约是通过做相反交易实现对冲而平仓的。

3.  作为一种标准化的远期交易,金融期货交易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也存在以下区别:

(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金融期货必须在有组织的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而远期交易在场外市场进行双边交易。

(2)交易的监管程度不同。在世界各国,金融期货交易至少要受到一家以上的监管机构监管,交易品种、交易者行为均须符合监管要求,而远期交易则较少受到监管。

(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的内容可协商确定。金融期货交易中,基础资产的质量、合约时间、合约规模、交割安排、交易时间、报价方式、价格波动限制、持仓限额、*金水平等内容都由交易所明确规定,金融期货合约具有显著的标准化特征。而远期交易的具体内容可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4)*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实行*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交易者均以交易所(或期货清算公司)为交易对手,基本不用担心交易违约。而远期交易通常不存在上述安排,存在一定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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