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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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行业机构及个人负担,经2020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调整远程培训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日起,协会远程培训系统收费课程统一调整为10元/学时;当机构及团体一次性购买达1200学时,远程培训收费优惠为8元/学时,课程内容由机构或学员在已上线课程中按需选择。

   二、2020年5月1日前已生成但尚未支付的订单可取消订单,并于5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重新购买。

   三、2020年5月1日前已完成支付的订单将不能进行价格调整,原则上不做退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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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4008887181,021-5238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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