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通知: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调整方案的有关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经济师原有的15个专业或将调整为9个专业。
调整变化如下:
(一)保留设置的专业有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财政与税收、农业等5个专业。
保留理由: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职业,从业人员众多,社会通用性强,人才需求量大。近10年来,三个专业的每年报考人数均超过10万人(经济考试总计报考人数在50-70万人),说明该三个专业设置合理,评价内容适宜。财政与税收、农业经济两个专业在经济系列中均为国家重点发展或扶植的行业,专业性强,不可替代性强,代表性较广泛,在目前国家职业资格清单中并无其他相关考试设置,故予以保留设置这5个专业。
(二)合并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专业,吸纳邮电专业中“邮政运输”专业内容,调整设置为运输经济专业。
主要理由: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的发展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新的交通运输管理布局等,均由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在经济考试中,水路、公路、铁路、民航四个专业报考人数均不足1万人,其中,水路、民航专业初级报考人员只有几百人,不符合组织全国统一考试的条件。从行业管理和人才需求来看,不适宜再单独分专业组织实施,建议予以合并。在新的运输经济专业中,将重点突出原有各专业间的共性内容,可增加快递等现代物流行业考核要求,更好地适应新的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三)合并建筑经济、房地产经济专业,调整设置为建筑经济专业。
主要理由: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已设置了与房地产专业相近的准入类和水平评价考试(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内容也与房地产专业经济的重合度较高,故经济考试不宜再重复设置该专业。同时,建筑经济、房地产经济属建设行业,专业基础相近,符合合并组织的条件。合并后以原有建筑专业内容为主,可适当加入部分房地产专业内容,调整设置为新的建筑经济专业。
(四)改造商业经济专业内容,吸纳贸易、现代电子商务等内容,调整设置为商务专业。
主要理由:现行的商业经济与工商管理两个专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内容重叠和交叉。从历年报考数据看,商业经济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并不大。而商务是职业分类中经济领域一级类别,专业设置定位于商务领域的各类经济活动,可涵盖传统商业经济、贸易、现代电子商务等内容。随着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商务活动将日益频繁,商务专业人才在经济活动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调整该专业有助于清晰定位相应的从业群体,还有利于畅通商务领域各类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
(五)新增专业:知识产权
主要理由: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才承担着保护创新和激励创新的重要作用。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知识产权人才列为战略性急需紧缺人才,作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目前,全国从业人员规模超过100万人,尚未设置知识产权职称系列,虽有部分省市陆续开展了知识产权职称评审试点,但行业从业人员“职称评审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根据《职业分类大典》,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属于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中类,专业内容可根据职业大典分类包括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专利审查、商标审查、专利管理、商标管理、版权管理和专利信息分析等内容。开设该专业对于团结凝聚各类知识产权人才,促进知识产权人才职业发展和队伍建设,激励和保护全社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六)取消设置的专业有保险、邮电经济和旅游经济等3个专业。
主要理由:邮电经济和旅游经济专业是历年报考规模*小的专业,考试需求一直不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邮政、电信已不再作为一体化产业结构,现行专业设置已明显不符合经济发展现状。旅游行业以民办旅游公司居多,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需求不大,业内组织的导游证和旅行社职业经理人考试已足以满足旅游市场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需要。保险专业社会需求一直也不大,近年来报考总量每年约5千人,专业内容上与金融有一定交叉;随着此次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合并银监会和保监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保险专业也将深度融合。保险专业取消后,涉及保险行业的部分专业内容可纳入金融专业一并考查。邮电经济和旅游经济专业取消后,对应的报考群体可分别报考运输经济、工商管理或商务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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