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就业资金420亿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措施。
会议认为,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增长,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包括扩大内需拉动就业、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政策扶持鼓励创业、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等,还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体等采取专门的促进就业措施。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就业资金420亿元,比去年增长66.7%。到4月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365万人,农民外出打工人数也有较大恢复,扭转了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的下滑趋势。
会议指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尚未见底,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较多,我国经济平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这些问题与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结构性矛盾突出等交织在一起,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新增就业与去年同比仍为减少,登记失业率继续上升,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较多。
必须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尤其要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使之真正见到实效。(一)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力度。中央财政在预拨部分就业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尽快下拨第二批就业专项资金,并向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和其他需要加大扶持的地区适当倾斜。(二)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加快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通过稳定生产、稳定市场来稳定就业,开辟更多新的就业增长点。在经济结构调整中,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第三产业,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全面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挖掘更多就业潜力。(三)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和科研单位招用、聘用高校毕业生,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扶持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四)加快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上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组织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各类准备创业人员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好乡镇、村和街道、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会议决定,对中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由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延长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