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会计初级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上海财菁教育 来源:

会计初级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今日发布关于2023年度会计初级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 

  (二)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四)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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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2022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3.2023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5.2023年5月2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上报数据,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上报数据清单。 

  6.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7.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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